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的便利条件,同样的,我们面临的很多问题,也都能够用科学的手段来进行治疗,包括不孕不育,实在哦没办法治疗,很多人选择试管婴儿,但是,试管婴儿其实牵涉伦理道德,那么,试管婴儿有哪些伦理道德需要讨论?女人何时生孩子最适合?
“试管婴儿之父”罗伯特·爱德华兹发明的试管婴儿技术颠覆了人类繁衍的一般秩序,使辅助生殖成为可能。现如今,随着不孕不育人群比例激增,加上二胎政策的放宽,试管婴儿技术越来越受推崇,逐渐趋向平民化。但是,科技是把双刃剑,当越来越多的不孕不育夫妻享受到试管婴儿技术带来的福音时,伦理道德问题和法律难题也随之而来。
一、借精借卵的血脉和伦理
曾有报道称,美国一位医生用自己的精子为80多名求诊者“制造”试管婴儿。在试管婴儿的操作中,如果某捐精男子的精子被多次借用,他的后代数量会越来越多,这些后代在不同的地区成长,因为彼此并不知道有血缘关系,将来有可能结婚生子,由此便会产生遗传和伦理关系的混乱。
试管婴儿生成的基础需要有精子、卵子及子宫。若只使用夫妻双方的精子和卵子,这种情况不会存在伦理问题。在第一代试管婴儿技术中,从有生殖障碍的母体内取卵,再与丈夫的精子进行体外受精,然后将胚胎移植回原母体子宫内发育,整个过程没有其他第三者的参与。但在后来的发展过程中,又介入了夫妻之外的参与者。比如,借用第三者的精子或卵子,甚至精子和卵子都来源于夫妻之外的其他参与者。这些有第三者参与的组合方式就会发生血缘关系的混乱,从而导致家庭伦理和社会伦理的争议,使传统亲子观念的道德受到了冲击。
国家对人类精子库管理有着严格规定,试管婴儿的精子只能来源于国家批准的人类精子库。人类精子库会对供精者进行严格的健康筛选,为供精者建立档案,供精者的详细资料和精子使用情况会进行计算机管理、永久保存,并为供精者和受精者保密。供精者和受精者只会了解血型、身高、体重等基本特征,不会知晓双方身份。同时,夫妻双方需要签署知情同意书,对供精辅助生殖所生育的子女同样负有伦理、美德和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
各国法律都普遍规定,利用捐精通过试管婴儿技术生下的子女,与供精者没有任何法律关系,捐精者不承担抚养义务和监护权,也不存在遗产继承关系。我国卫生部门颁布的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供卵对象限于正在接受试管婴儿治疗中并且自愿捐赠的患者,并不能是自己的亲戚朋友,供卵者和受卵者之间采取严格的双盲原。
二、非法代孕
有记者暗访到,在广州的一家代孕中介里,一排年轻漂亮的女孩在接受一对夫妇的挑选,从五官身高到谈吐气质,像在商场挑选商品一般,这些女孩都是代孕中介的捐卵者和代孕者。对这些非法中介来说,代孕是一个“生产流程”,是你情我愿的商品交易,只要双方自愿,即使发生性关系也是合理的。一些代孕中介在网络上散布信息,打着爱心代孕的幌子牟取暴利,涉入的代孕者多是法律意识淡薄的女性,不惜出卖身体健康换来黑中介的财源滚滚。
“代孕”是夫妻双方有一方无法孕育或不愿亲自怀孕,而雇其他女性代理怀孕。而如今的“代孕”已不是简单的借腹生子,有的是借卵加借腹,甚至还有“同居代孕”的荒谬现象,这些手段无疑改变了人类的生育动机。
代孕会带来亲属关系的混乱,国外有母亲为女儿代孕的案例,这种形式生下的婴儿与两位“母亲”的关系如何划定?婴儿家庭身份的不确定性严重扰乱了家庭伦理关系。由代孕所衍生的问题还不止这些,还有诸如代孕母亲舍不得孩子而发生的纠纷;生下缺陷婴儿因推诿责任造成婴儿的利益失去保护。代孕婴儿的出生是否具有合法性?代孕女性是否有相关的保障权益?
据了解,2001年我国卫生部门颁布实施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精子、卵子和胚胎,禁止各种代孕行为。但因为法律法规的不严密,对代孕的含义并不明确,相应的处罚措施也不具足够的威慑性,因而导致因代孕引发的新闻事件层出不穷。
三、剩余胚胎的处理
2015年9月,江苏省人民医院生殖中心首次对外发出消息,声称有上万个冷冻胚胎无人问津,凡是2005年前在该中心冷冻的胚胎,如果在一个月内不来认领续交冷冻费用,将按照之前的知情同意书进行销毁。据估算,将销毁的冷冻胚胎数量达1000多个。
在试管婴儿技术应用过程中,为保证成功妊娠,往往会准备一定数量的优质胚胎,在妊娠成功后,剩下来的胚胎将被冷冻处理,以备在需要的时候解冻移植。如果长时间不被使用,大量的“剩余胚胎”就无人问津,比如上述的案例中,上万胚胎仍被冻藏,甚至有很大一部分胚胎将永远不会被使用。这些剩余的胚胎该如何处置?
在英国,冷冻胚胎保存期限为10年,过期的冷冻胚胎必须被销毁,或是用于科学研究或捐赠给另一对夫妇使用;在法国,冷冻胚胎在保存5年后,或在其亲生父母由于死亡、离婚、分居而不再成为夫妻后必须销毁,也可以转赠给其他夫妇。我国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冷冻胚胎的管理尚存在法律空白。目前卫生部门有明确规定,冷冻胚胎不允许捐赠,因此冷冻胚胎如果放弃,那么只能用于科研,或销毁。专家说,法律应该明确冷冻胚胎的法律属性、保存与使用限制,将人工生殖的许可、管理及监督纳入法治的轨道,而不只是靠医院与患者的一纸“协议”约束双方的行为。
试管婴儿技术本身不存在对错,关键在于人类如何应用,对于“造福”的试管婴儿技术,不仅要合理运用为人类服务,还需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来加以引导、调控和制约。政府有关部门对此项技术的应用与管理应建立严格的管理体制,使科学技术既要与社会发展有效协调,也要与人类文明和谐对接。
25—30岁生孩子最好
多少岁是女人生育的“黄金期”呢?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产科主任徐先明告诉记者,如果从纯生物学上来说,25岁左右是女性最佳生育年龄,这时子宫颈管弹性好,容易扩张,子宫肌肉收缩有足够力量,容易平安分娩。如果结合社会、心理因素考虑,女人最理想的生育年龄则在25—30岁,这时女性的心理、生理已十分成熟,最适合孕育宝宝。一旦跨入35岁,就算是高龄产妇了,不仅受孕机会变小,自然流产率也大幅增加。
在北京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生殖医学中心,每天都会接待各地不孕不育的女性近千人,在每年27万人次的门诊中,因为超龄导致不孕的就占了10%左右。该院妇产科主任、生殖医学中心主任乔杰说,很多人年轻时因工作忙没顾上要孩子,年纪大了想要却怀不上了。如果仅靠自然受孕,时间不等人,而且年龄越大危险越多,所以最终决定为她们采取体外受精的方式,做了试管婴儿。
高龄产妇要迈过几道坎
30岁后生孩子,总有点背水一战的感觉,似乎每个时刻都得小心翼翼。是什么原因让这么多女性错失生育“黄金期“,一不留神成了大龄产妇呢?
张晓梅委员因为长期从事女性工作,接触了众多女性,她发现,“很多人谈恋爱困难、结婚晚、工作压力大,怕不能给孩子好的生活环境,有的则想再过几年轻松的二人世界,不希望为孩子所累,致使‘生育大计’最终被搁浅。”这也是她撰写今年两会提案最主要的原因。“社会竞争激烈,育龄女可爱觉到因离开职场而被取代的惶恐,让她们被动放弃了正常的生命繁衍权。此外,我国现行生育保险制度也存在一定问题,女性生产后职场和社会角色回归的保障十分薄弱,都造成生孩子越来越晚。”
虽然高龄产妇在生理上不是绝对的“高危人群”,但几位专家承认,比起年轻准妈妈,她们在孕育中确实可能遇到更多的麻烦:首先,女性随着年龄增大,排卵越来越不规律,30岁以后受孕几率大大下降。其次,随着年龄增大,女性私处弹性也随之降低,特别是子宫颈管较难张开、子宫肌肉收缩力减弱,流产或难产风险增大。第三,孕妇年龄越大,发生妊娠高血压、妊娠糖尿病等的几率就越高,轻者引发水肿、头痛,重者会危害孕妇和胎儿生命。最后,数据显示,高龄产妇占到忧郁症产妇的70%以上。大龄产妇对妊娠反应也较为敏感,往往孕吐剧烈,产后体能恢复比不上年轻产妇。更严重的,是高龄生产给宝宝带来风险。年龄一大,卵子易过最佳“保质期”,造成质量下降、受精时染色体异常几率变高等问题,都会导致胎儿致畸率增高。
很多女性希望通过舞蹈来减肥,既能提高自身的气质,又能去掉多余的赘肉,简直是一举多得。但是随着时代的进步,不同国家的多种舞蹈都推广了出来,也比较流行,到底那些舞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