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在孕期有很多问题需要注意,一般来说本身分娩的过程都是痛苦的,如果这个时候孕妇患上了尖锐湿疣的话,不但会使分娩变得困难,而且还会影响传染给宝宝,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讲一下有关孕妇尖锐湿疣的治疗,那么孕妇得了尖锐湿疣如何治疗?孕妇为什么会得尖锐湿疣?
妇女妊娠期发生尖锐湿疣后其治疗较为困难,对要求生产的孕妇尖锐湿疣处理更是棘手。因为在治疗尖锐湿疣时要考虑孕妇及胎儿两方面,即在治疗时要考虑所用药物或物理疗法等治疗的安全性,特别是要考虑所用疗法对胎儿或孕妇有无影响。由于一些疗法在孕妇中应用受到限制,如鬼臼毒素、5-FU等化学药物局部应用后经皮肤粘膜组织吸收,可引起胎儿流产、早产、死产、畸形等,而手术切除、激光、电灼等方法可发生严重出血,并易致局部细菌感染,如蜂窝组织炎等,令临床医生和患者苦恼。但如果孕妇尖锐湿疣不治疗则损害会继续发展。病变巨大可发生溃疡出血,严重者可造成软产道的机械性阻塞。胎儿感染HPV后严重病例可出现呼吸道乳头状瘤致命并发症。因此,妊娠合并尖锐湿疣的治疗问题十分复杂。
一般来说孕妇患尖锐湿疣后要建议其终止妊娠。原因是除了在妊娠期尖锐湿疣增长速度快、对治疗反应差外,重要的是有可能引起宫内胎儿HPV感染或发生尖锐湿疣,或在生产过程中胎儿发生尖锐湿疣感染,也可能在治疗尖锐湿疣时发生流产、早产等。此外,终止妊娠后也便于尖锐湿疣的治疗,少数人不经治疗尖锐湿疣损害也可能逐渐减少、缩小、甚至完全自行消退。对不愿意终止妊娠、并坚持要小孩者,要严密观察其病情发展,并注意以下治疗原则:
1.保持外女性私处清洁、干燥
患者要勤洗外女性私处,保持外女性私处清洁、卫生,保持局部干燥。
2.注意休息,加强营养
患者要注意休息、避免疲劳,加强营养,提高机体免疫力,以提高抗病能力。
3.改善下肢血液循环
患者要平卧,抬高下肢,以改善下肢血液循环,减轻外女性私处水肿。
4.选择对孕妇和胎儿无影响的疗法
在治疗方面尽量选择对孕妇和胎儿均无影响的疗法。这些疗法要求:①不容易经皮肤粘膜吸收引起全身性毒副作用的化学药物;②避免全身性或局部损害内用易引起全身性反应的药物,以尽量减少孕妇的痛苦。对孕妇尖锐湿疣患者常选用的疗法有三氯醋酸局部治疗、冷冻疗法、激光疗法。尽管这些疗法较安全,但还是会给患者带来一定痛苦如激光疗法引起的疼痛等可能会导致流产。
在治疗过程中,若尖锐湿疣损害数目不多,可一次性彻底去除损害;若损害数目较多,应分批去除损害;若损害较多、较大/损害广泛、去除损害后很快复发、又是妊娠晚期即将分娩者,可采取保守的办法,即不进行治疗或只去除个别较大损害,其余的损害不治疗,等待产后再作处理。但若出现下列情况者要进行治疗:①损害较大,出现压迫症状者;②女性私处内或外阴尖锐湿疣损害容易出血者。
5.预防流产或早产
对女性私处或宫颈部有尖锐湿疣者,要尽可能避免反复多次使用扩阴器检查,以免引起流产或早产。
6.避免经女性私处分娩
妊娠晚期要行剖宫产,避免经女性私处分娩,尤其是宫颈和/或女性私处壁有尖锐湿疣者要注意,以免造成婴儿的尖锐湿疣感染。但也有学者主张女性私处分娩方式,认为剖宫产并不能阻止母婴尖锐湿疣传染。
7.产后尖锐湿疣的处理
对孕妇产后尖锐湿疣的处理可先采取等待的办法,期望尖锐湿疣能自行消退。在临床上,孕妇尖锐湿疣在产后部分可自行消退(参见第八章尖锐湿疣临床表现中尖锐湿疣发展结果)。孕妇产后尖锐湿疣自行消退的可能因素有:①孕妇产后消耗量减少,营养加强,提高了机体免疫力;②外女性私处有利于HPV增殖和尖锐湿疣增长的湿润环境得到改善;③内分泌激素水平如孕酮水平恢复正常等。
对产后尖锐湿疣损害数目无减少、损害无缩小、且病情进一步加重者要按常规治疗方法积极治疗。与此同时,要注意观察婴儿有无尖锐湿疣感染。作者对19例孕妇尖锐湿疣患者的婴儿(女11例,男8例)自出身后随访1年半到6年无1例发生尖锐湿疣,也无其他明显异常。门直肠内尖锐湿疣的同时,发现其大阴唇上有2个指头太小菜花型尖锐湿疣也在注射2次自体疫苗后消退。
对有浸润表现的巨大型尖锐湿疣,应较大范围切除后进行病理检查以了解有无癌变。若发生癌变要采取外科根治术。有学者建议对于侵犯丁丁体广泛的病例,需要丁丁部分切除或丁丁全部切除。
总之,在尖锐湿疣的治疗过程中,不能只考虑单一采用某种疗法去除尖锐湿疣损害。同时,要重视患者全身状况,如有无其他一些免疫性疾病、病毒感染性疾病、严重消耗性疾病等,若发现有则要积极治疗。此外,要调整好患者的精神状况,耐心向患者讲清楚病情,解答患者提出的有关问题,以减轻患者的思想负担及精神压力,否则患者精神负担过重继而导致的一系列问题会严重影响其机体免疫系统功能,进而影响尖锐湿疣的治疗。
在尖锐湿疣治疗的时间上应越早越好,强调早期治疗。尽管有极少数尖锐湿疣可能自行消退,但若延迟治疗,会引起病情加重,增加治疗上的困难。在临床上,有一些医生发现尖锐湿疣患者同时合并有细菌感染、真菌感染或滴虫感染等疾病时强调先治愈合并感染后再治疗尖锐湿疣。作者认为这种方法欠妥,应两者同时进行。当然这些合并感染对尖锐湿疣治疗有很大影响,但等待往往加重了尖锐湿疣,实践过程中也是如此。
在治疗尖锐湿疣方法的选择上,其中最常用的方法是自体疫苗1311疗法、局部外用药物疗法。
在内用药物方面主要选择是免疫增强剂及抗病毒药。目前仍以干扰素局部或全身性治疗为主。
尖锐湿疣疾病一般都是无任何明显的症状的,因此极不容易被察觉,进而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病毒滋生,直到妊娠期病情才会有所显现,但岂不是该病对身体的危害性是非常严重的。孕妇发生尖锐湿疣疾病,诱发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两种。临床上比较常见的就是为受孕之前已经发生,但并不重视治疗,进而导致病情反复复发。另一种是怀孕后再传染上尖锐湿疣。尖锐湿疣合并妊娠时,由于怀孕后免疫功能低下,体内激素特别是雌激素的影响,女性私处粘膜充血。分泌物增多。导致女性私处粘膜潮湿,有利于乳头瘤病毒生长繁殖,再加上容易合并淋菌,霉菌,滴虫等多种感染,会使病情加重,使尖锐湿疣迅速增长。据调查键入时有疾病的病毒发展是很快的,此时的疣体也会逐渐的生长,生长到一定程度就会出现恶性病变,可发生恶性肿瘤,易引起胎膜早破,产道,宫颈内感染,危害胎儿。还可以在经女性私处分娩时直接感染新生儿。造成新生儿肛周和咽喉尖锐湿疣。妊娠期使用传统的外用药物治疗尖锐湿疣,还可能引起胎儿畸形;孕妇女性私处内的如进行冷冻;激光等治疗;还可引起流产可能;有时子宫颈,女性私处壁有巨大的尖锐湿疣可以阴塞产道。有人报告胎盘也可见灰白结节,生产时可发生大出血。尖锐湿疣传播途径这种疾病它是高传染性质的,对于尖锐湿疣孕妇患者我们的专家建议最好是没有生育的情况下,及时的终止妊娠,如果不能终止,那么就建议大家剖腹产,这样才能尽可能地避免病毒传染给胎儿,给胎儿造成伤害殃及到他以后的健康。
1、生豆类:四季豆、扁豆、红腰豆、白腰豆等豆类,在生鲜或者加热不彻底的情况下会引起中毒。
2、生豆浆:生大豆中含有有毒成分,如果食用未煮熟的豆浆未,可引起食物中毒。
3、木薯:木薯的根、茎、叶都含有毒物质,如果食用生的或未煮熟的木薯或喝其汤,可引起中毒,其毒素可导致神经麻痹疾病,甚至会引起永久性瘫痪。
4、发芽马铃薯:马铃薯发芽部位的毒素——龙葵素,比其肉质部分高几十倍至几百倍,一旦误食,轻度意识障碍、呼吸困难,重症者可因心脏衰竭、呼吸中枢麻痹致死。
5、鲜黄花菜:黄花菜中含有秋水仙碱,这种毒素可引起嗓子发干、胃部烧灼感、血尿等中毒症状。食用前需要先将黄花菜煮熟、煮透后过开水烫一下,再烹调食用。
6、青西红柿:青西红柿含有毒物质龙葵素,食用这种还未成熟的青色西红柿,口腔有苦涩感,吃后可出现恶心、呕吐等中毒症状,生吃危险性更大。
7、腐烂的生姜:腐烂后的生姜产生一种毒性很强的黄樟素。人吃了这种毒素,即使量很少,也能引起肝细胞中毒和变性。
8、生竹笋:新鲜竹笋含有天然毒素氰甙,吃了生的或没有煮透的竹笋,也可能引起食物中毒。
如果孕妇对某种很想吃的食物犹豫不决,不妨咨询医生,请专科医生根据自身状况来判断能否食用这种食物以及食用的频率。需要说明的是,有些食物如由于其效用等原因,部分孕妇并不适宜过多食用。比如说螃蟹、薏米等。如果身体健康的孕妇的在孕期进食了少量以下食物,也不用过于担心,一般并无大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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